各潜在投标人:
我院精神病医院300KW柴油发电机采购经我院研究决定对其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采购文件中第一篇、第八条,“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人员提供截止投标时间时前48小时内检测的核酸报告,如不能提供,恕不接受其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因我院调整了采购谈判的时间,现更改为“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人员如属于大重庆范围内(需提供工作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时间之前7天内检测的核酸报告;如属于大重庆范围外的,提供截止投标时间之前48小时内检测的核酸报告,如不能提供,恕不接受其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2. 采购文件中第二篇、第二条,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柴油发动机不低于国4排放标准或欧3排放标准,提供国家内燃机检测中心的型式试验报告”,更改为“柴油发动机不低于国4排放标准或欧3排放标准”。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