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关于视配中心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拟对视配中心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管理经费缴纳 | 成交数量(名) |
| 视配中心服务项目 | ≥15万元/年 | 1 |
自筹资金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眼镜验配或销售。(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qjzxyy.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报名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以上资料盖单位鲜章一同扫描发送至邮箱:907355714@qq.com。(供应商应保证其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采购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签到。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 6 月12 日14:00(北京时间,下同)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 月15 日14:30。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正阳院区科教楼二楼会议室。
(七)比选开始时间:2023年 6 月16 日14:30。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qjzxyy.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23-79231285
附件:竞争性比选文件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