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卫生人才岗位为眼科医师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
3. 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 年龄不超过40岁(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日期)。
(二)其他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3+2”专本连读学历人员。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眼科学专业。
3.职称要求:取得临床医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执业范围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证且注册的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
2.报名地点:在2024年11月27日前工作日内到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科教楼一楼人事科报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360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信网查验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00。
(二)考核地点: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科教楼三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360号。
(三)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
(四)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在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试岗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试岗人员名单。确定进入试岗的人员现场自动放弃或者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进入试岗的人员需进行1周左右的试岗,试岗结束后由试岗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和综合考察
试岗考核合格人员在入职前到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对试岗、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试岗、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考核、试岗、体检、综合考察情况,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和聘用后按医院薪酬分配方案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认真贯彻相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人事科:023-79222669,黄老师18523520426,刘老师13896896658。
附件: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