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拟对医院2026年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遴选。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入围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宣传品设计与制作服务 | 1年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30万元。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现场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遴选有关说明
(一)遴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遴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5日上午8:00至2025年12月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360号,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科教楼三楼308办公室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注: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资质及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总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总公司授权书仅提供复印件即可);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023-79222258
地 址: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正舟路南段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