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17 浏览:5967 科室: 作者:

一、分为多个医疗组的科室,每个医疗组由组长医师(高级职称医师)、责任医师(高级或中级职称医师,也称质控医师,具体负责本组质量与安全管理)和住院医师(也称管床医师)组成。实行组长医师负责制,由组长全面负责本医疗组的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只有一个医疗组的科室,由科主任兼任或指定高级职称医师为组长。

二、组长医师或责任医师查房时,应有下级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组长医师每周查房2次;责任医师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查房2次。

三、新患者入院后,住院医师应及时查看患者、询问病史、开具医嘱并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随时观察急危重症患者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按要求及时书写查房记录及日常病程记录。

四、查房时下级医师应带病历及相关资料,汇报主要病史、重要体征、重要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诊疗方案。上级医师应补充询问病史、复核体征,结合已有的辅助检查资料进行分析(诊断依据和鉴别诊断),提出进一步诊疗计划,同时对下级医师的治疗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

五、责任医师首次查房应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查房时应进行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和鉴别诊断分析。组长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急、危重症患者,入院后应有总住院医师/责任医师及以上医师即时查房,确定具体诊疗方案。

六、遇疑难、危重或特殊病例时,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上级医师应随时听取报告,亲自查看、检查患者,决定诊疗方案,并对下级医师的诊疗工作进行指导。

七、查房内容

(一)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诊断不明、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二)责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书写情况,完成对下级医师书写病历的修改和签名;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三)科主任或组长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危重患者诊断及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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