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科室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双方严格以唱读形式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核对患者身份,并进行“三查八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床号、住院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及用法),确保对正确患者实施正确操作。同时,鼓励患者参与和监督查对制度的执行,即实施“双向”查对。
(一)医嘱执行查对制度
1. 医嘱经查对后方可执行,医嘱不明时要问清后方可执行。
2. 所有手写的检验、输血及治疗单据必须与电子医嘱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 电子医嘱必须每班进行查对。
4. 抢救过程中执行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与医生双人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以备记录。抢救结束6小时内督促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 “五不执行”: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二)护理操作查对制度
1. 任何治疗操作前都须二人核对。
2. 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须检查质量、标签、批号、有效期,发现安瓿有裂缝或瓶口松动,不得使用。
3. 护理操作时应携带相关医嘱单据,询问患者姓名并核对其它信息(如: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等),确认患者身份;对于意识不清、病情危重的患者,使用腕带识别方式,准确核对身份。
4. 给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 无菌技术操作时,须查对无菌物品的有效期及质量,并做好开包记录。
(三)输血查对制度
1.备血:根据医嘱携输血申请单、采血管至床旁,核对腕带,确认患者身份,准确抽取患者血标本。
2.送血:须经二人核对输血申请单和标本无误后,送输血科作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3.取血:临床科室与输血科人员共同做好“三查八对”。三查:血制品有效期、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室床号、血型、血袋号、血制品种类和剂量、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4.输血:输血前和输血时,须经两位医务人员,携输血治疗卡、交叉配血报告单,执行“三查八对”,并通过腕带信息再次确认患者身份。
5.输血结束后,再次确认患者身份,并将血袋低温保存24小时后方可处理。
二、手术室
(一)接患者时,查对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术前用药、配血报告等,并与腕带上的患者信息进行核对。
(二)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及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实施安全核查,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中签字。
(三)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后及手术结束缝合后,由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共同清点核对术中敷料、器械等用物,确认无误后告知手术医生并记录签字。术中添加的用物应及时记录。
(四)手术应用的一切无菌物品,须对灭菌日期及灭菌效果指示带进行查对,证明已达到无菌效果方可使用。
(五)手术切除的组织标本,应由手术室护士与手术者共同核对,按标本管理办法执行。
(六)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按输血查对制度的要求准确核查。
三、药学部
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四、输血科
(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初次输血(血型未知)者,需床旁血型复核,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及复查血型。
(三)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做好“三查八对”。三查:血制品有效期、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室床号、血型、血袋号、血制品种类和剂量、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五、检验科
(一)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项目。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项目、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一)收集标本时,查对送检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二)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三)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既往病理诊断。
(四)发报告时,查对送检单位。
七、放射科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二)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
八、康复医学科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二)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三)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四)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一)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物品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二)收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质量、有无破损及清洁处理情况。
(三)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灭菌指示带及有效期,切忌发出湿包或过期包。
(四)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效果指示带及有无湿包情况,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存放间。
十、特殊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等)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